部门信息
质量与发展管理处

质量与发展管理处部门简介

 

质量与发展管理处是学院为了适应新时代高职院校发展需要成立的一个以教学督导管理与政策分析为主要职责新型部门。

部门成立以来在院领导的统一指导下,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完善质量标准、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师生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高职院校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并且持续推进学院诊断与改进工作。根据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聚焦专业设置与条件、教师队伍与建设、课程体系与改革、教学课堂与实践、教学管理与制度、校企合作与创新、质量监控与成效等人才培养工作要素,切实履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和改进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主诊改,实现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螺旋式上升。



质量与发展管理处工作职责

为把学院建设成“全国一流、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加强对高职教育发展规律特别是学院发展战略的研究,全面筹划学院发展规划,加大教学评估和质量工程建设工作力度。特制订质量与发展管理处工作职责如下:

一、质量管理与评建工作职能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组织各部门制定实施本部门的质量规划。

2.组织各部门制定实施本部门评建工作有关文件、规章与制度。

3.组织学院国家、省、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检查与验收工作。

4.组织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专业评估等各种类型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5.负责各级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各种类型教育教学评估的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6.组织各系部、处室有关人员学习上级和学院有关评估工作的文件精神,做好迎评促建动员、培训工作。

7.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工作。

8.协助院领导做好质量管理体系和各种评估的评审工作。

二、发展规划职能

1.根据国家宏观发展规划、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和河南省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基本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为各部门制定学院专业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建议。

2.负责学院发展规模、办学体制、办学形式、办学机制的整体设计,提出拓展办学空间思路,提出与专业建设有关的改革、发展设想和建议,研究、制定院系设置和调整方案,为招生就业处提出学院年度招生计划建议。

3.收集、分析和把握国内外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信息和最新动态;比较借鉴国内外知名高等职业院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准确掌握学院教育资源以及学院办学的特点、优势和存在的问题,探索高职教育发展的新模式。

4.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学院基础数据并建立数据库,统一发布学院综合数据信息,做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上报工作,综合分析数据信息,提供决策支持。

5.负责院级、省级、国家级等各类高职教育重点项目的申报立项、建设管理、评估验收及专项建设资金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学院专业建设工作,指导、协助各系部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审议专业设置、调整、交叉、整合事宜,科学推进专业建设。

6.监督、考核、评估学院事业发展、专业建设、队伍建设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院重要资源的配置工作。

7.负责学院重要发展规划文献的归档以及做好质量与发展规划处的档案管理工作。